萧茗:神韵艺术团被认定违反纽约州劳工法,并被处以4000美元民事罚款

 萧茗:神韵艺术团被认定违反纽约州劳工法,并被处以4000美元民事罚款

8月22日,新唐人电视台钱主持人萧茗发帖称,关于神韵扭曲纽约州劳工部调查结果的行为,我又发了一个英文帖子。希望那些曾经公开支持神韵的美国国会议员能够看到原始文件,了解完整事实。 反对中共的跨国镇压,与正视法轮功和神韵自身存在的严重问题,并不矛盾。  现在已经有多起诉讼对神韵提出严重指控,包括未成年表演者受到虐待、劳动剥削以及人口贩运等。面对这些指控,法轮功方面一概把外界的调查、批评和揭露说成是“中共的海外镇压”,并把揭露其内部运作问题的人污蔑为“中共代理人”。  反对中共镇压,不应该成为任何组织逃避司法审查、媒体监督和公众质疑的挡箭牌。把真正需要调查的问题全说成“中共操纵”,不仅伤害公众的知情权,也严重伤害着那些真正受到侵害的人。这个问题必须被指出,必须被制止。以下是英文帖翻译版本:



我认为这份来自纽约州劳工部(NYSDOL)的记录值得那些曾公开支持 #ShenYun(神韵)的立法者关注。

@RepStutzman  @RepScottPerry  @RepPatRyanNY  @RepYoungKim  @tedcruz  @marcorubio

神韵声称,纽约州的一项劳工调查认定其没有违规行为。然而,该州实际发布的命令显示,神韵被认定违反了纽约州劳工法——其中包括未能保存并提交法律规定的关于儿童演员的记录


这两份文件附在下方,请您自行评判。


神韵发布的一篇文章标题为《纽约州劳工部认定神韵不存在工资违规或虐待演员行为》。文章告诉读者,经过近两年的调查,纽约州劳工部未发现神韵在对待儿童演员、工作条件或薪酬方面有任何违法行为,并称针对神韵的指控“毫无根据”。

http://shenyun.org/news/view/article/e/_VXgENEVV-A/no-wrongdoing-in-wages-paid-nysdol.html


我向劳工部索取了原始记录。以下是该机构实际发布的文档:一份日期为2026年4月8日的“合规令”(Order to Comply),由劳工标准处(Division of Labor Standards)处长莫拉·麦肯(Maura McCann)签署。文件开头声明,该命令是“纽约州劳工部劳工标准处进行调查的结果”,并指出神韵艺术团(Shen Yun Performing Arts, Inc.)“被认定违反了纽约州劳工法”。该命令处以4,000美元的民事罚款。


其中的第一项认定最值得关注。该命令指出,神韵作为“雇佣了儿童演员”的雇主,未能保存法律规定的所有相关雇佣记录,也未能向劳工部提供这些记录——涉及的时间段为2021年11月1日左右至2025年3月17日。


随后列出了另外四项认定,均涵盖同一时期。神韵未能向员工提供关于其薪资标准和固定发薪日的书面通知。该组织未能提供列明总工资、扣款项及实发工资的工资单;未能建立、维护并保存记录工时与工资的薪资档案;也未能保存或提供供查验的真实准确记录,以反映每日及每周工时、工资、扣款项及津贴情况。


因此,调查确实发现了违规行为。这些违规问题并非与针对“神韵”提出的质疑无关;恰恰相反,它们涉及的关键记录正是能反映表演者(包括一名儿童表演者)的排班、工作及薪酬情况的资料。


由此引出了“神韵”相关文章未向读者披露的两点事实。


首先,该行政命令中没有任何结论——完全没有——表明针对其对待人员方式、工作条件或薪酬待遇的指控经调查后被认定为不实。该命令根本未对这些问题作出任何裁定。“该机构未得出结论”与“该机构认定情况为否(即指控不成立)”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神韵”的文章传达的是后者,而官方文件仅支持前者,且明确认定该组织违反了法律。


其次,纽约州劳工部(NYSDOL)的劳工标准执法工作是基于投诉驱动的;该机构主要针对接收到的投诉进行评估。如果某项调查未就特定议题得出结论,并不意味着该议题已获审查并被认定无误;这可能仅仅是因为无人提出投诉。这种区别对于任何类型的劳动力群体都很重要,而对于那些在封闭机构内生活、训练和巡演的年轻表演者群体而言,这一点尤为关键——因为他们可能根本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州政府机构可供其求助。


这就引出了我认为本事件中最重要的一点。


当被问及针对“神韵”的调查时,劳工部在正式声明中——放在首行、作为开篇的第一句话——这样说道:


“纽约州劳工部鼓励那些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提出投诉,以便对其诉求进行评估。”


请仔细体会这句话。在被专门问及“神韵”时,州政府选择公开表达的第一件事,是邀请劳动者站出来反映情况。对于一个被视为已结案且无问题的事件,监管机构绝不会这样表态。这显然是向那些可能仍身处该组织内部的人员发出的信息。如果某雇主未能保存也未能提交那些本应记录儿童演员雇佣情况的档案,那么它便无权以“未发现更多违规情况”为由,声称“什么都没发生”。恰恰相反,这些缺失的档案本身就是一种“发现”或结论。


我已许久未在此发帖。之所以发布这篇内容,是因为公开宣称的情况与政府记录之间存在巨大差异,而人们——包括那些为该组织背书的公职人员——却依据错误的信息做出了判断。


我附上了这份“命令”的完整文本——逐页呈现,未经删改——以便记者、立法者及“神韵”的公开支持者们能够亲自阅读这份政府文件,并将其与“神韵”向公众所宣称的内容进行比对。请不要只听信我的描述,请亲自阅读原文。

如果您曾参与神韵(Shen Yun)的演出,或者您的亲人曾参与其中,那么美国劳工部已明确表示——这也是该部门就此事发布的首要声明——希望听取您的意见。

https://dol.ny.gov/labor-standards-complaint-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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